一、供应商资格要求和条件:
1、供应商应具备《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:
(一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(二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(三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(四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(五)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;
(六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2.特定资格条件
①、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(2015新标准)叁级及以上资质;
②、拟派驻本项目的建造师必须具有注册建造师【建筑工程贰级】(含)以上资质证书;
③、需提供建筑业施工企业《安全生产许可证》;
3、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(网址:http://www.creditchina.gov.cn)信用查询,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(复印件加盖公章),查询时间须在公告挂出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。
4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磋商。
二、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:
(1) 营业执照副本;
(2)法定代表人及本人身份证(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);
以上证件(书)等材料完整提供复印件,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留存,验后退回。
三、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和地点: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9年07月 25 日—2019年 07 月 31 日(节假日除外),每天09:30~11:00,15:00~16:30(北京时间)到贵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,报名联系人:吴女士 15779440110、杨女士18770120188。
四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和竞争性磋商时间:2019年08月 06 日上午09:30。
五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和竞争性磋商地点:贵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。
六、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而不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单位,请在竞争性磋商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江西省正乙招标咨询有限公司,若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竞争性磋商的,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。
七、有意向的供应商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项目单位现场踏勘,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均自行承担。
八、本项目不得借用他人资质投标,中标后不得分包、转包,一经查实将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,并由财政部门对中标企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,1-3年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,母公司、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,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。
九、政府采购政策: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、监狱企业、节能、残疾人扶持企业、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,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。
十、采购人:贵溪市房产管理局
联系人: 闻先生 联系电话:13970160136
地址:贵溪市房产管理局办公室
十三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:江西省正乙招标咨询有限公司
联系人:邹先生 周先生
电话/传真:18107017252 18870684984
电子函件:516285621@qq.com
地址:江西省鹰潭市创景路创景金桂苑162栋2号